南山法院审理房地产群体性诉讼有新招
先化解矛盾后审理案件
本报讯“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各案原告支付延期办证违约金。”昨天上午10时30分,在南山区法院第十审判庭,主审法官就一宗西丽某小区39户业主告开发商延期办证一案进行宣判:39户业主胜诉。
“夜间调解”彰显人文关怀
去年6月中旬,民三庭受理了当年以来涉诉人数最多的一宗房产纠纷案件,南山区中爱花园400余户业主集体诉开发商延期办证。考虑到该案人数众多,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民三庭经研究后决定:直接深入小区进行现场办公调解。6月13日晚上,民三庭庭长张雄群与副庭长郑云杉不顾一天工作的疲劳,下班后直接带领庭室工作人员赶赴中爱花园,积极引导在场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法官不顾劳累亲赴现场办公的行为深深打动了在场群众,部分小区业主当场就表达了调解的意愿。
民三庭法官通过积极主动的庭前调解,增强了法院与群众的亲和力,建立法院与当事人的互信基础,为化解纠纷注入了“润滑剂”。
张雄群庭长谈到,去年房地产市升温,也导致房地产纠纷群体性案件持续上升。由于房地产纠纷案件当事人诉求的多元化,单纯的判决不仅可能遇到于法无据的尴尬,还可能引起激化矛盾的负作用。因此,民三庭积极创新诉讼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
“周日法庭”便民利民促和谐
去年6月初,民三庭受理了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某花园业主物业管理费纠纷一案。
由于当事人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且60余名小区业主没有委托共同代理人,众口难调,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严防该案在庭审中出现矛盾激化,民三庭司法事务官多次前往该小区与业主进行沟通,经过细致的调处工作,大部分小区业主消除了疑惑,并主动推选了诉讼代表人。同时,考虑到小区的众多业主平时作息时间并不统一,只有周末的休息日才能集体出庭应诉,根据分管院领导牛南征副院长指示,民三庭决定选择周日开庭审理。去年7月2日上午9时,民三庭负责人张雄群与副庭长郑云杉、葛谢芳组成的“周日法庭”,顺利完成了3个多小时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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