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表刘思涛向记者展示养殖户签名和手印
律师们在上海第二中院门前做递交诉状前的最后准备
全国多宝鱼养殖户 昨状告上海药监局
包括20名青岛业户在内的365名养殖户要求给多宝鱼“平反”
昨日,青岛文锦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代表全国各地的多宝鱼养殖户,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他们为多宝鱼正名。昨日下午,法院接收了律师递交的诉状。据了解,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名单长达31页
山东、辽宁、江苏……在长达31页的原告名单中,记者发现原告几乎囊括了全国多宝鱼的主要养殖区。代理多宝鱼案件的律师冯钊和王永强告诉记者,一千余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养殖户联系他们,希望参与诉讼。因为材料不全等问题,很多养殖户不符合诉讼条件,他们最终确定了365名养殖户作为原告,其中包括20名左右青岛的养殖户。除掉春节假期,最迟正月初八上海第二中院会给出是否受理这个案件的决定。
要求消除负面影响
记者看到,诉状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两条:药监部门撤销2006年11月17日发布的消费预警;以适当的方式消除“消费预警”以及被告后续公开发布的信息对多宝鱼造成的负面影响。
其中的诉讼理由包括三部分:首先,上海药监部门对大菱鲆及其他水产品进行监测,并发布“消费预警”,属越权行政。因为根据相关法规,有权对农产品监测、对社会发布监测信息的,是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其次,药监部门在发布预警的时候,没有按照食品安全的相关管理办法,公布分析评价依据、生产企业、产品批号以及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项目等内容。
另外,药监部门多次在媒体公开声称“上海药监局公布水产市场监测结果,除了多宝鱼,其他水产品都安全。”而药监部门除了大菱鲆,对其他水产品都没有做呋喃唑酮代谢物检测,对大菱鲆明显带有歧视。
上海药监部门
应对起诉
已做好准备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发布的只是一个预警,并不是针对养殖户,他们对养殖户目前的状况十分同情。多宝鱼的检测工作由他们下设的卫生监督所负责,监督所已经提交了一份专门的提案,他们已经做好了应对起诉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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