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文剑实习生柴彦明)春节期间是酒类消费的旺季,为了维护酒类流通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有效预防假冒伪劣酒品的危害,省商务厅日前发布了酒类消费的警示公告。广大市民发现违规经营酒品或经营假冒伪劣酒品的经销商,可及时向工商、商务部门举报。
据了解,目前,我省共有4000余家酒类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其中9家企业已初步被确定为酒类流通品牌创建示范企业。
警示公告要求,各经销商应从已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的经营单位或个人采购酒品,采购时应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和“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对进口酒还应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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