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健力宝的钱买健力宝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方钟 通讯员 佛法宣)健力宝张海案的一审判决揭示了2002年初健力宝收购案的幕后玄机——张海在未向国有转让人支付股权款的情况下,先行入主健力宝集团,并在之后大举侵占、挪用健力宝集团自身资金,用于支付股权款。
三人联手倒腾健力宝资金
于是在2002年5月,张海、叶红汉和祝维沙利用武汉市正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佛山市三水正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正天公司),取代之前的财务公司浙国投,再与三水公投签约收购健力宝饮料厂股权。在正天公司与三水公投重新签约后不久,祝维沙即安排其属下公司及关联公司划款1.58亿元,用于向三水公投支付转让金。早在张海与叶、祝二人联合收购前,张海这位“资本高手”即已从健力宝集团掏钱支付收购款。自2002年6月17日起,他指使他人分多笔从健力宝集团划出6600万元,经多次转账后,划入三水公投指定账户,从而得以从三水公投置换出相应的港币。祝维沙利用其中的5000万港元在深圳招商银行办理质押贷款,将贷款所得的人民币支付给三水公投置换出相应的港币,后再次质押贷款、置换,如此循环,最终以人民币2.38亿元置换出全部港币。其中1.58亿元由祝维沙筹集,其余款项为张海筹集(包括从健力宝集团划出的6600万元)。祝维沙的1.58亿元出资,事后被确认为是正天公司对祝维沙的借款。张海筹集的6600万元也被确认为正天公司委托健力宝集团的代付款。
挪款500余万买二沙岛豪宅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方钟 通讯员 佛法宣)健力宝张海案的一审判决显示,2002年8月,张海购买了位于广州市二沙岛十四区大通路花园一街27号的B3号别墅,此后至2003年4月,张海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共计518万余元,经转款后用于支付其购买该套房产、家具以及装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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