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1:44东北新闻网记者12日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今年春季开始,黑龙江省将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同步启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
据介绍,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黑龙江省仅实行全省县镇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一项,就有323.8万名农村学生从中受益,每年可减轻学生家庭负担3.48亿元,生均减负107元。如果考虑对贫困生提供的免费教科书和对寄宿贫困生补助的生活费,可为农村初中贫困寄宿生生均减负630元、农村小学贫困寄宿生年均减负530元。省级财政还安排3000万元为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
省教育部门要求,免收学杂费后,决不允许出现先收后退现象。除国家和省规定允许教科书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寄宿生住宿费(自2009年春季学期开学起,取消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和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伙食费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原省定一费制规定的借读费、班费、文体活动费、热饭费、自行车看管费、饮水费、毕业年级补课和单元练习测试卷、课后看护费、特教学校学生康复训练费等费用一律取消,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体检和保险等社会服务行为收费,不属于教育收费项目,学校不能代收,可由有关部门向自愿参加的学生直接收取,但不得强制。
省教育部门还要求,规范学校办学秩序,严禁收费办班、补课。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所有教学内容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中,教师为学生补课,不许收费,可计入教师工作量。同时坚决制止摊派和搭车收费现象。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摊派或强制征订报刊、杂志等现象。学校遇有类似现象,要及时举报。从今年开学起,哪个地方和学校出现了乱收费问题,都要严肃追究当事者和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出一起,查一起,决不姑息!
新机制建立后,还将进一步扩大享受免费教科书范围、提高寄宿制贫困学生补助水平。黑龙江省每年还将拿出1400万元,奖励7000名农村一线优秀教师。此外,还将针对农村学生不同阶段的不同需要,适当增加和渗透农村职业技术的内容,使教育不仅能满足农村孩子学习文化知识和升学的需要,而且也能适应劳动力转移的需要,为将来的全面发展打下基础。与此同时,还将把远程教育与推进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以及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用好国家和省免费提供的各种教育资源,让优质教育资源普遍进入农村学校课堂,提高教学质量。
据悉,从2007年开始,黑龙江省将建立中央、省和市县合理分担经费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同时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高中阶段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东北网-新晚报作者:杨晓宁)[责任编辑: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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