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燃气供暖面积增加近一成,这意味着采用锅炉供暖的部分地区将提高采暖费。城八区原则上都用燃气供暖。
同时,2008年全市大型公建完成热计量收费之后,普通住宅采用热计量收费将在2010年前全面展开。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供热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审定批准,今天,市政管委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举行信息发布会,正式向全市发布。
到2010年,本市使用燃气锅炉供热的地区面积将达到44.9%,这比“十五”期间的35.6%上升了近一成,涉及到11461万平方米的供暖面积。
这意味着,采用锅炉供暖的相当比例的住户,其采暖费将大约从20元每平方米上升到30元每平方米。
目前,城市的供暖方式包括大市政城市热力管网式集中供暖和区域锅炉式集中供暖。北京市物价局2001年发布的有关通知中规定了采用锅炉供暖的价格。
“十一五”时期,全市供热将实现实行热费制度改革。这意味着,普通住宅采用热计量收费有望在2010年内展开。
根据规划,2010年,全市规划供热面积达到59500万平方米,燃煤锅炉房供热面积规划为16580万平方米。燃煤供热锅炉房年耗煤量减少83万吨标煤,污染物排放减少9520吨。
锅炉供暖价格
采暖方式 民用价格
燃煤锅炉(直供方式) 16.5元
燃煤锅炉(间供方式) 19元
燃气(天然气、煤气)、 30元
电锅炉
注:单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北京试点热计量收费
2006年11月,备受关注的供热计量收费试点在北京30个公用区域正式启动。
这些试点区域包括写字楼、医院、幼儿园和政府机关等公用建筑,而民用住宅暂时没有包含在内。
市政管委表示,经过各地和北京的试点情况分析,又鉴于在热计量试点过程中,热表在安装、维护、运行、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普通住宅实行热计量条件还不成熟。
目前,最终的计量单价还没有最后确定,在北京市物价部门经过试点调研后,将会明确予以规定。
居民取暖将“按户分摊”
截至2008年,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将全面推行按热计量收费,现在居民取暖按面积收费的计量方式也将改革,未来将实行楼栋计量、按户分摊的方法。
经各方面专家认定:楼栋计量、按户分摊这一新的计量收费方式目前已被建设部在政策中采纳,并已纳入新修订的《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热计量收费
普通供暖设施相比,热计量装置由流量计、测温电阻、积分仪组成,积分仪能够显示供水、回水温度以及瞬时流量和热量,用户可以根据室内温度的高低进行相应的调节,实现对供水量和热量的控制。
与普通供暖固定收费方式相比,热计量费用由固定的基础价和用户使用的计量价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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