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检方昨日下午宣布以涉嫌贪污起诉马英九,马英九随后宣布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并决定2008年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
台湾“高检署”13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宣布结束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的侦查,认定马英九将不须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
马英九于13日傍晚举行记者会。他表示,自己虽尊重司法,但是无法接受检察官的指控,对于被起诉感到“痛心疾首”,将为自己的清白而奋战到底。
国民党于13日晚召开临时中常会,决定退回马英九的辞呈,请其再考虑。
马英九被起诉,在岛内引发强烈争议。
据了解,所谓“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编列给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特别津贴,其中一半须凭单据核销,另外一半不须凭据报销,可由行政负责人在签名后直接领用。长期以来,岛内对“特别费”应如何定性和动支缺乏明确规范。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违规”使用其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相关调查。
马英九:我不会被打倒!
被检方以贪污罪起诉后,马英九昨日18时举行记者会称:“一定会为自己的清白而奋斗”。
马英九在记者会上表示,自己没想到会受到这样的指控,“我一定会为自己的清白而奋斗,依法争取,一直到还我的清白为止”。
他说:“我相信其他所有相信清廉政治价值的人们,也都会同意我这样做。然而我依然会信守我的承诺,辞掉中国国民党主席的职位,但还是会以党员的身份,继续推动国民党的改革和团结。”
他同时也表示:“今天的台湾,已经进入了一个民主的寒夜”,“在这个正义公理遭政治绑架的时刻,愤怒已成我们最后尊严之所需。为了挽回台湾最后的一线生机,我们除了向他们大声说‘不’以外,没有其他的选择”。
马英九说:“我的清白受到质疑,我一生廉洁,现在居然被起诉了,对我来说这比失去我的生命更痛苦,我们必须要觉悟,清白要用生命来维护,正义要用行动来证明”。
马英九并郑重宣告要化悲愤为力量,义无反顾参选2008年的台湾地区领导人。
[相关]
马英九妻子无犯罪嫌疑
马英九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高检署查黑中心”昨日依贪污罪起诉马英九。
“高检署”书记官官长张文政昨日下午被询及有关马英九妻子周美青在全案中扮演的角色时,张文政表示,周美青曾接受检察官的侦讯,当时的身份是证人,截至目前并没有发现周美青有任何犯罪嫌疑。
台湾股市下跌39点
马英九被起诉,台湾股市下跌39点。
据股票分析师指出,马英九被起诉的消息重点冲击两岸类股等。对于2月14日台湾股市将出现怎样的变化,分析师表示难以推测。
[反应]
邱毅质疑陈水扁操控司法
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因为“特别费”的使用被检方依贪污罪起诉,“立委”邱毅昨日下午在高雄表示力挺马英九,并质疑陈水扁将黑手伸进了这起司法案件。
邱毅说,马英九的清白世人皆知,不会因为政治操作的司法事件而受影响,中国国民党上上下下会更加团结,一致对外,会坚定地支持马英九在2008年让蓝天再现。他指出,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跟“首长”“特别费”的性质并不同,为此,他怀疑司法公正遭到了外来影响。
连战发表挺马声明
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昨日晚上发出声明稿表示,他深信马英九的清白。同时,他也在声明中表示,马英九的“特别费”跟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是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
连战在声明中对马英九被起诉表示遗憾。他表示,对马英九的清廉有信心,支持马英九以任何行动来为自己洗刷清白。他说,马英九的“特别费”跟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是不同的,陈水扁和民进党刻意把两者混为一谈,是在操弄法律,颠倒是非。
连战强调,国民党是个经得起考验的政党,他呼吁全党此刻应团结一致,赢得人民的支持,夺取年底“立委”选举和明年“总统”选举的胜利。
支持者在门外痛哭
马英九确定遭到起诉,中国国民党内呈现一片低气压,有支持者接受不了,立刻在门外痛哭。
无法接受马英九被起诉的事实,不少支持者在中国国民党党部所在地门外掉泪。党内气氛更是不好,副主席们先和马英九开会,有人力劝他不要请辞,台北县长周锡玮甚至要求马英九不要再用斯文的方式,应该继续在政坛奋斗下去,不过都没有被马英九接受。
台北县长周锡玮建议:“过去可能用斯文的方式,可以做一个市长,做一个主席,他现在要为台湾的司法公平正义,以及他自己廉洁的操守,必须做一个斗士。”
[说法]
马英九是制度受害者
中国国民党中常委、“立委”蔡正元昨日表示,他将再度提案修改党章的“排黑条款”;若遭否决,就往上提中央委员会处理。
蔡正元接受访时说,陈水扁受制度保护,在“国务机要费”案中仅列共同正犯;但马英九被起诉是受制度性迫害与冤屈,且“与马英九有同样冤屈的又有很多人”,必须作制度上改变才能平衡。
他表示,所谓很多人有同样的冤屈,指的是许多党籍行政首长都有支领“特别费”,未来恐将面临被起诉的相同命运,非单单只为马英九解套。
马英九被起诉不代表有罪
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因台北市长“特别费”案被台湾检方以涉嫌贪污起诉,亲民党发言人李鸿钧2月13日表示,起诉不代表有罪,希望该案后续审理能速审速决,别因司法审案缓慢,影响“泛蓝”阵营“立委”和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
李鸿钧说,“泛蓝”阵营遭遇这一重大变故,更须团结合作,没有分裂本钱。如果国民党希望亲民党配合,亲民党愿依据国亲联盟机制精诚合作,巩固“泛蓝”整体气势。
他说,陈水扁夫妇及其家庭成员涉及“机要费”弊案,涉案程度比马英九更严重,但当马英九宣布遭起诉一定请辞党主席时,却不见陈水扁及其家庭成员有相同的道德标准自我要求、反省检讨,公理何在?
李鸿钧表示,民进党“四大天王”吕秀莲、苏贞昌、游锡、谢长廷也曾请领“首长特支费”,是否也涉及不法或没用在公务支出,检调单位也应比照侦办马英九的规格办理,不容宽贷。
马英九“特别费”案大事记
自2006年7月以来国民党主席马英九“特别费”案大事记:
2007年2月
台北市长“特别费”案侦结,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传被依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起诉。
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自始他就认定、经过核销程序进入个人账户的半数“特别费”是私款,并非公款,而且20多年都是这样做。
2007年1月
“特别费”案,让马英九心情苦闷,他将市长任内最后一个月的“特别费”余额,悉数退还给市政府。据了解,马英九对亲近人士说,若遭起诉,他不但会辞国民党主席,也考虑放弃竞选2008台湾地区领导人。
2006年11月
国民党主席、台北市长马英九表示,如果他被诉,依照党的规定,就要停止党权,但他未就是否辞市长表示意见。
民进党“立委”邱创进指出,台北市长马英九曾表示从政13年总共捐款5300万元,其中4700万元捐助给自己两个基金会,另外600万元捐做公益,但从马英九申报的财产资料,公益捐款却只有245万元;他质疑马英九多捐出来的355万元,是用“特别费”做公益捐款然后拿来抵税,明显涉及贪污,呼吁检方应尽速去查马英九的税。
台北市府秘书长李述德举行记者会说,从2003年至今,市长室秘书帮马英九余文核销“特别费”时“贪图作业简便”,用大额发票凑抵小额开销,造成支出与核销名实不相符,共有2000多张小额发票被换成大额发票凑抵核销,总金额近80万元,但所有原始发票都完整保存。
2006年9月
民进党“立委”谢欣霓出示一份1999年马英九特支费支用明细表,指出马在当年9月凭证核销金额就多达24万,按理在领据支用部分只能领10万元,才符合每月34万的“特别费”,但马还是照领17万。
稍后谢欣霓又出示,2002年度特支费情形明细,她表示,当中有200多万元是载明犒赏员工,但因不需单据,只需列册再向审计部门请款,她质疑马英九私吞公费。
2006年8月
马英九表示,全台行政“首长”“特别费”的用法都一样,他的“特别费”多做公益用途,且与私人生活费分得很清楚。
民进党“立委”谢欣霓、高建智、黄伟哲、王世坚与林国庆批评马英九,每年将特支费的一半汇入自己账户,挪用具业务费性质的“特别费”当成生活费。
2006年7月
民进党“立委”前往“审计部”检举台北市长马英九使用“特别费”涉嫌违法。 本组稿件及图片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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