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台湾检方宣布,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侦查终结,马英九与原台北市长办公室秘书余文因涉嫌贪污被起诉。下午6时,马英九随后举行记者会宣布,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一定会为自己的清白而奋斗”,并且要“化悲愤为力量”,决定2008年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
当日晚,国民党召开临时中常会,决定退回马英九的辞呈,请其再考虑。
涉嫌贪污1117余万
检方在起诉书中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的“特别费”新台币1117余万元存入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
市府秘书余文被查出涉嫌贪污76万元,也遭检方依贪污及伪造文书罪起诉。
此外,检方也将涉嫌提供发票供余文核账的市府员工廖鲤、李克齐、孙振妮、方惠中、张钧纶依涉伪造文书罪,予以缓起诉处分。
台湾检方对马英九未具体求刑,并建议法院从轻量刑。辞呈只写简短一句话
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在记者会上展示了马英九的辞呈,辞呈上只是简短地写明“英九自即日起辞去本党主席一职递呈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自辩无辜要为清白奋斗
马英九在记者会上表示,自己没想到会受到这样的指控,“我一定会为自己的清白而奋斗,依法争取,一直到还我的清白为止”。
马英九说,“我的清白受到质疑,我一生廉洁,现在居然被起诉了,对我来说这比失去我的生命更痛苦,我们必须要觉悟,清白要用生命来维护,正义要用行动来证明”。
他还说,“我信守我的承诺,辞掉国民党主席的职位,但还是会以党员的身份,继续推动国民党的改革和团结。”一级党务主管同辞职
马英九递上辞呈,也引发国民党人事大地震,包括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文传会主委杨渡及国民党发言人苏俊宾等一级党务主管,已经都递出辞呈,跟着马英九“总辞”。若辞职吴伯雄将代理
若马英九辞去党主席后,依规定将由首席副主席吴伯雄代理主席,然后国民党要在3个月内进行补选,换句话说,在5月13日前就会确定由谁来接下国民党主席的棒子。
据悉,根据国民党党章第22条规定,主席是由党员直选,当主席出缺时,由副主席依照顺位来代理,并在3个月内选举新主席,补足原任所遗留下来的任期。预计最快4月底前开庭
相较于“国务机要费”案扁妻吴淑珍同样遭到起诉,外界认为,既然“国务机要费”案在侦结后短短一个半月内,就火速开庭,如果“特别费”案也比照办理,预计最快在4月底前,马英九就可能得出庭应讯。届时,马英九会不会出庭?律师团该如何和检方攻防?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自我辩词前后不一
台湾媒体引述检察署的消息说,决定起诉马英九的一个关键,是他两次应讯时,提供的证词有前后不一的部分,降低了他的证词的可信性。记者会上,“检方”表示,马的自我辩词前两次是说公款且用于公用支出等,但是第三次却改口为私款。
检察官侯宽仁认定,“特别费”在性质上本就应“支出、使用”,不可纳入私账,就算放着不用也不行。
不过,检方仍认为马英九捐款是事实(查出捐款多来自于竞选补助,而非来自于“特别费”)。所以没有具体求刑且请求法官能从轻量刑。根据台湾“法律”规定,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6000万元以下的罚金。
掌握错误消息败在太乐观
台媒认为,马英九自去年7月被检举使用“特别费”违法,到被认定涉嫌贪污罪起诉,其实是马英九在整个案子中未掌握好侦查进度,从一开始充满信心,到第三次主动请求向检方说明,说明掌握的消息似乎太过乐观。
去年11月中旬,马英九首度因为“特别费”弊案被检方约谈。侦讯过后,马英九乐观的表示“不会有下次”(指约谈),这么笃定的发言,是因为传闻马英九身边有位“高手”,可以和承办检察官侯宽仁创建沟通管道。
但这位高手一出师就跌了一跤。7天后,马英九再度被约谈,但讯问后他还是乐观面对案情;直到今年初,“特别费”案出现重大转折,媒体开始不断报道马英九会被以贪污罪起诉,案情急转直下,这下马英九慌了,紧急安排第三度向检方主动说明,期盼能够力挽狂澜。但到了13日中午,贪污起诉的事实让他从天堂掉进地狱,只好借势宣布2008年参选,让自己重新赢回主导权。
各方反应
质疑声国民党 马是制度受害者
昨晚,国民党中央出面喊冤,表示起诉马英九是司法最黑暗的一天。国民党中常委、“立委”蔡正元表示,陈水扁受制度保护,在“国务机要费”案中仅列共同正犯;但马英九被起诉是受制度性迫害与冤屈,且“与马英九有同样冤屈的又有很多人”,必须作制度上改变才能平衡。信任声连战深信马英九清白
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昨晚发表声明称,他深信马英九的清白,马英九的“特别费”跟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是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
同时,连战也在声明中表示,国民党是个经得起考验的政党,全党此刻应上下同心,赢得人民的支持。王金平 相信马英九操守
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他个人相信马英九的操守和品格,但也相信司法。对于马宣布参选2008,王金平并未正面做出回应。团结声亲民党陈水扁也应辞职
亲民党发言人李鸿钧认为,起诉不代表有罪,希望该案后续审理能速审速决。如果马英九请辞党主席职务,陈水扁也应该请辞“总统”。民进党“四大天王”吕游苏谢的“特别费”都是相同的用法,但检方却一点动作都没有,也应该依“法”起诉。
亲民党强调,蓝军遭逢此一重大变故,更须团结合作没有分裂本钱,若国民党希望亲民党配合,亲民党愿依据国亲联盟机制精诚合作,巩固泛蓝整体气势。偷乐声民进党不仅下台还应谢罪
马英九被起诉,辞去党主席一职后,民进党批马声浪趁势再起。其中,“立委”林淑芬指出,“国务机要费”案爆发后,马英九多次公开要求陈水扁说实话、知所进退,她呼吁马英九和泛蓝“立委”以相同标准面对侦查结果,除了辞去党主席,还要向人民“谢罪”。
而对于马英九因“特别费”案遭起诉一事,陈水扁不答,但面带微笑,与媒体握手致意,心情相当不错。劝退声李敖 马英九入错行了
无党籍“立委”李敖说,马英九根本不是“政治动物”,政治人物是不能自我标榜清高的,“我们会关心神父有没有越轨行为,而不会关心色狼有没有越轨行为”,马英九在政坛是“神父”级的,“马英九入错行了,他应该去演电影”。
对于谁可代表国民党参选“总统”,李敖指出,马英九应该从此退出政坛,连战也已经出局了,在无可选择的情况下,“我会支持王金平”,因为王作风成熟圆融。冲击波台湾股市下跌39点
马英九昨被起诉,台湾股市下跌39点。据股票分析师指出,马英九被起诉的消息重点冲击两岸类股等。对于今天台湾股市将出现怎样的变化,分析师表示难以推测。
马英九特别费案大事记
2006.7 民进党“立委”前往“审计部”检举台北市长马英九使用“特别费”涉嫌违法。
2006.8民进党“立委”批评马英九,每年将“特别费”的一半汇入自己账户,并挪用当成生活费。马英九回应,全台行政“首长”“特别费”的用法都一样,他的“特别费”多做公益用途,且与私人生活费分得很清楚。
2006.9民进党“立委”谢欣霓出示一份2002年度马英九特支费支用明细表,指出当中有200多万元是载明犒赏员工,但因不需单据,只需列册再向审计部门请款,她质疑马英九私吞公费。
2006.11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侦办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检察官侯宽仁约谈马英九,认为部分核销发票和支出项目不符。
2006.11台北市府秘书长李述德举行记者会说,从2003年至今,市长室秘书帮马英九、余文核销“特别费”时“贪图作业简便”,用大额发票凑抵小额开销,造成支出与核销名实不相副,共有两千多张小额发票被换成大额发票凑抵核销,总金额近80万元,但所有原始发票都完整保存。
2006.11 马英九表示,如果他被诉,依照党的规定,就要停止党权,但他未就是否辞市长表示意见。
2007.1承办马英九“特别费”案的检察官侯宽仁调台北“地检署”办事,“特别费”案侦查步入尾声。同月,马英九将台北市长任内最后一个月的“特别费”余额,悉数退还给市政府。马英九对亲近人士表示,若遭起诉,他不但会辞国民党主席,也考虑放弃竞选2008台湾地区领导人。
2007.2马英九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自始他就认定、经过核销程序进入个人账户的半数“特别费”是私款,并非公款,而且20多年都是这样做,他并无犯意。
2007.2 台北市长“特别费”案侦结,马英九传被依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起诉。特别费与国务机要费
“特别费”与“国务机要费”性质不同。“特别费”讲白了就是官员津贴,其金额数量由各地“议会”自行决定。“特别费”一半是用收据报销,多用于一些行政的小金额支付;另外一半凭官员签名就可以直接领用,顶多以公益捐款方式捐出,以符合高道德上的期许,跟触法并无关系。
而“国务机要费”是编在公开预算,一年3500万新台币,只要把“立院”审议完成的预算书拿出来看,每个支用项目都看得到,而任何一项开支,都要依规定提供必要单据。综合新华社、中新社、人民网、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