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台湾检方昨天下午宣布以涉嫌贪污起诉马英九,马英九随后宣布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并决定2008年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
台湾“高检署”昨天下午举行记者会,宣布结束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的侦查,认定马英九将不须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
马英九于昨天傍晚举行记者会。他表示,自己虽尊重司法,但是无法接受检察官的指控,对于被起诉感到“痛心疾首”,将为自己的清白而奋战到底。
国民党于13日晚召开临时中常会,决定退回马英九的辞呈,请其再考虑。马英九被起诉,在岛内引发强烈争议。
据了解,所谓“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编列给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特别津贴,其中一半须凭单据核销,另外一半不须凭据报销,可由行政负责人在签名后直接领用。长期以来,岛内对“特别费”应如何定性和动支缺乏明确规范。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违规”使用其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相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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