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播放《天宝图》、《还缘配》等庐剧节目,合肥市肥西电视台和肥东电视台被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告上法庭,理由是擅自播放剧目侵犯了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的著作权,遭索赔20万元。昨天,两个案件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就授权先后及效力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争论,案件当庭未宣判。
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诉称,近年来,该社投入巨资陆续摄制了6集古装庐剧《天宝图》等VCD录像作品,并均已正式出版发行。2006年10月,该社发现肥西电视台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新闻综合频道上连续播放该社享有著作权的《天宝图》等庐剧录像作品,并在播放过程中不断插播商业广告。至案件起诉时,肥西电视台仍在播放这些庐剧。电视台的播放行为使该社无法正常行使电视许可播放权,同时也直接影响到该剧VCD光盘的发行业绩,造成市场严重滞销,经济损失巨大。另外,该社为制止电视台的侵权行为,支出了一定数额的律师费及调查取证费用。该社诉请法院判令电视台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该社经济损失20万元。
肥西电视台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主要提出两点答辩意见。其一,电视台认为,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不是《天宝图》的著作权人,无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著作权。该社没有向法庭出示任何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制片人,不享有该剧的著作权。另外,该社向法庭提供的有关《天宝图》剧目的《合作制作出版协议》也并不能证明该社是剧目的著作权人。其二,电视台认为,他们播放《天宝图》有著作权人黄琼、钱勇的明确授权,并出示了相关证据。
经过审理后,双方都当庭表示愿意调解,法官宣布将择期组织双方协商调解。据了解,肥东电视台成为被告,是因为被指擅自播放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享有著作权的《红楼梦》、《还缘配》等庐剧节目。(郜征)
来源:
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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