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台州记者 孙自鸣
本报讯“在本公司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请速于2月10日前来公司办理结算手续;若无法办理,资金周转紧张的单位,可提出工程款垫支申请,公司将予以落实,以保证民工在节前足额领到工资。
2月5日,台州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台州日报》上刊登了一则“特殊的公告”。
这则以广告的形式督促施工单位给民工发放工资的公告,让当地很多人为之称道。
上千民工
都领到了足额工资
刊登这则公告的是玉宏房地产集团,创立于1993年,是一家民营企业,创始人周夏龙出身工人,深知工资对民工一家的意义。因此,14年来,他一直保证公司不拖欠民工工资。
这已经是该集团第五次在报纸上打广告,提醒和催促施工单位来结账或借钱,以便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
“今年,我们准备了1亿元资金用于应急,光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的估计就有1000多万元。”玉宏房地产集团董事局主席周夏龙说,“用于发放民工工资的钱,都是我自己‘直批’,借款单位随到随批。”
玉宏房地产集团办公室主任赵三林说:“公告一刊登,民工们迅速相互转告,找到自己所属的工程队领工资;施工队也很快到公司申请借款。”
据了解,公告刊登后不到5天,玉宏集团整个基建工程涉及的上千名民工,基本上都足额领到了工资。目前,公司没有接到一起民工投诉。
这么做,施工单位就没理由
拖欠民工工资
据赵三林介绍,玉宏集团之所以要做这项工作,并非作秀,也不是为了哗众取宠,其用意是很实在的。
“作为浙江省诚信企业,企业本身就不应该拖欠民工工资,也不能容忍下属企业有拖欠民工工钱的行为。”
建筑业常有拖欠工钱行为,玉宏集团作为台州第二大房地产企业,从不拖欠民工工资,但与玉宏集团有施工任务的单位,经常借口与集团工程款没有结算,或者因为资金周转紧张,不能及时足额给民工发放工资。
最严重的时候,有包工头私自领取员工工资走人了,玉宏房地产集团的企业形象也受到了影响。于是,从2003年起,玉宏房地产集团想出了通过“打广告催发民工工资”这一招。
“发布广告的好处,一是可以增加信息的透明度,让民工知道玉宏房地产集团已经结清了工程款,承包商或包工头就没了拖欠民工工资的‘托辞’;通过发布广告,让资金周转困难的单位及早申请垫支,拿到的资金就能保证民工及时领到工资。”
企业对工人好
工人也会尽心回报
玉宏房地产集团办公室主任赵三林说,“让民工知道在玉宏的工地上保证能拿到工资,施工队在招工时都容易多了。”
“由于集团下了决心治理欠薪,所以包工头也不敢随便欠薪了,起到了威慑作用。“我在集团四年了,每年都平安的,没人来讨过工钱。”赵三林说。
企业善待员工,员工也会尽心尽力回报:比如他们不会粗制滥造,人人都用心工作。房子的质量好了,也为企业的品牌创造了信用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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