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日前指出,要真正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就要尽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否则,就难以避免药品降价就消失的现象。这些年来,为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各种各样的政策出台了不少,可是,直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才算是有了一剂真正的猛药。
所谓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际流行的一种医药保障制度。它由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确定三四百种基本药物,这些药物能够满足80%以上的临床用药需求。对这些药物,国家实行定点生产、统一价格、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并且明确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必须使用的比重,比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使用基本药物,二、三级医院也必须按一定的比例使用等,这样,就可以确保价格合理的药物真正成为医药市场的主角。
其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非新生事物,这一制度最早来自世界卫生组织的基本药物政策。通过加快药品的更新换代来推高药价,是全球药品制造商的共同策略。有鉴于此,世卫组织于1975年开始推行基本药物政策,他们设立基本药物专家委员会,制定基本药物示范目录。由于这一做法能够有效降低医疗费用,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基本药物供应,现在,全球已有72个国家采用这一政策,还有32个国家正在拟定自己的基本药物政策。
我国在这方面的起步很早,但成效不大。从1992年起,我国开始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1996年,国家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中西药699个品种,中药制剂1699种。1998年初,国家又把西药增加到740个品种。显然,这个接近2500种药物的目录过于庞大。后来,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推广,《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被广泛采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渐渐被人们淡忘。
但是,由于我国医保覆盖人口不足全国总人口的15%左右,所以,医保药品目录对看病贵的抑制作用极其有限。我国不仅成为全球药厂最多的国家,在2005年,我国的仿制新药批准数量已经突破一万,药品市场的混乱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在这种背景之下,基本药物制度就成了我们最后的一剂猛药。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价值不仅是价格低廉,而是普遍的、带有强制色彩的使用。按照国家政策的设计思路,今后将根据医疗对象的不同,决定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在农村、社区和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使用基本药物,确保一些普通疾病能够获得廉价治疗。在一些等级较高的公立医院,要规定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这样,就可以确保看病贵的难题有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去年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明确提出,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在今年1月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作为医改的四项基本制度之一。显然,国家对这一制度寄予厚望,制度何时出台,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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