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题为《扎实构建惩防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持续、健康、深入发展的良好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更加有力地惩治腐败,进一步建立健全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全面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以新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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