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4日电记者从黑龙江省建设厅了解到,截至2006年12月,全省建设领域2003年以前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已基本解决,全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52.81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14.3亿元已于2006年9月底前全部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6.47亿元于2005年春节前在全国率先偿还。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及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指示,保证3年内完成国务院确定的解决2003年以前全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工作目标,我省制定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若干规定,对未按时完成清欠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还建立了公布欠款业主黑名单制度和健全了投诉举报制度。
今年的清欠工作我省将认真落实1月25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做好历史旧欠的偿付工作,认真解决2004年以来新竣工项目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法规范各方市场主体行为,协助劳动保障部门继续解决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者:王永志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编辑: 李旭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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