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05年4月,余路平一家3口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陕西韩城警方刑拘。去年12月,陕西渭南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12月22日拘留634天后,一家3口被全部释放。目前,被害人家属已委托律师进一步申诉。有法学专家表示,虽然真凶尚难定论,但对余家3口作出存疑不起诉,是我国法制建设一大进步。 |
新闻回顾:2005年 陕西一18岁打工妹被残忍奸杀 疑为父子共同作案
一家三口被拘634天调查
本报记者 朱丽亚 孙海华
“哐当”一声,看守所沉重的大门打开了。寒风中,重庆市长寿区21岁的小伙子余路平和守候在门外的父母紧紧抱在了一起……这天是2006年12月22日,一家3口分别被拘已经整整634天。
因为被怀疑是杀人嫌疑犯,余路平和父母在陕西被羁押了600多天。
这一次让他们逃出生离死别的,是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的一纸“不起诉决定书”,这份决定书让一家3口感受到了自由呼吸的奢侈与宝贵。
被疑杀人,一天之内一家3口接连被拘
2005年3月23日以前,余路平和父母在陕西省韩城市做小生意已有几年,生意不好不坏,却也足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可平静的生活就在这一天被画上了句号。
余路平回忆说,那天早晨7时30分,警察到他家找到他的时候,他还在睡觉。
“刚开始,警察只是问我前一天穿的是什么样的衣服、裤子和鞋,看了看就走了。后来他们又返回来,把我带到了刑警队。从上午10时30分一直问到下午六七点。我这才知道,原来和我谈恋爱的亢某在头一天晚上被人杀死了。”
余路平在刑警队蹲了一夜,第二天开始被监视居住,不断有人来问话,并拿来一些衣服让他辨认。4月2日,余路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5月13日被逮捕。
“此案性质恶劣、案情重大,在当时的韩城关注度很高,警方仅用10多天就破了案,有关部门为办案人员和单位庆了功,场面很是热闹。”一位知情者说。
4月8日,韩城市召开公开拘留大会,和余路平一起被押往广场示众的还有他的双亲。在余路平被带走当日,他的父母也先后被从家中带走,之后被刑事拘留,并供认共同杀死了亢某。
那一幕让余路平至今不堪回首:“广场上人山人海,一说是我们杀的人,人群很混乱,还有人要冲上来打我们。当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
一份由韩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移送起诉意见书”中认定:“2005年3月22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余治安(余路平的父亲)采用捂嘴等手段,将在其家中看电视的亢某强奸,遭到该女反抗,余治安怕被邻居听见,即从房中桌子抽斗内取出一把月牙扳手,将该女打昏。事后余治安将其妻张秀芳、其子余路平叫回家中,3人商量后,余治安怕罪行暴露,执意要将该女杀死扔掉。随后3人用其家中的三轮车将该女运至新城区金塔公园东围墙外南北巷拐弯处附近,由其妻张秀芳望风,余治安又唆使其子余路平对该女进行奸淫,伪造强奸杀人现场后,余治安手持菜刀、弹簧刀在该女头部、颈部、胸部砍、划数下,余路平亦手持月牙扳手在该女头部击打,至亢某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据介绍,韩城警方认为余家父子有杀人嫌疑的证据主要有三:亢某阴道里有余路平的精斑,身下有一件余治安的马甲,另外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招供又翻供,16页求助信称遭受刑讯逼供
余家3口被分别羁押。“同时,依据所掌握的证据,犯罪嫌疑人可被判处无期以上徒刑,根据刑诉法有关管辖权的规定,此案件只能移交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吉红东表示。
但这时,似已清晰的案情却突然出现了反复:已招供“犯罪事实”的余路平意外翻供。“亢某体内的精斑是我的,但不能说明就是我杀了她。我们当时本来就在谈恋爱,她出事前两天,我们还发生过关系。”余路平说。
离案发地几百米远,就是余家租住的晨钟村南头大院,七八间单排平房一字排开,住户多是做小生意的外乡人。“2004年,亢某曾住在院里,给一家卖早点的人打工。当时我们就谈恋爱了,虽然没有公开,但院子里许多人都能看出来。”
后来,余路平回重庆学习烹饪。不久,亢某也离开大院去西安打工。“2005年3月20日,亢某又回来了,给一家卖刀削面的打工。“我俩关系很好,从没闹过矛盾,她去西安打工,衣服和行李都存在我家。3月20日晚上,我们发生了关系,之前也有过。”
“她出事那晚,我和李某在夜市上卖虾尾,亢某到我家,见我不在就说去夜市找我,因为天冷,就顺手拿走了我爸的一件马甲。”余路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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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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