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将24万存入存折,却发现存折不是自己的,杨先生于是向储蓄所要求取出存款,储蓄所以其身份无法确认为由,拒绝退还存款。杨先生将其告上法庭。昨日,海淀法院当庭判决确认24万存款为杨先生所有。
24万误存他人账户
据杨先生介绍,2006年11月1日上午,他在清河邮政储蓄所开户办理了一个存折。
警方证实“调包者”涉嫌诈骗
为此,杨先生将清河邮政储蓄所的主管单位海淀区邮政局告上法庭。庭审中,海淀刑侦支队出具了一份证明,称杨姓男子涉嫌诈骗,目前正在抓捕过程中。证明中显示,该男子用杨先生的名字制作了一个假军官证,后用假军官证在海淀区永泰邮政储蓄所开户办理了一存折,之后与杨先生的存折调包,目前调包后的存折已被冻结。
杨先生的代理人认为,嫌疑人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开立账户,储蓄所未尽审慎审查的义务,应承担发还存款的责任。
海淀区邮政局的代理人认为,如果杨先生所言属实,应该向嫌疑人索要,而不是告邮政局。
法院确认24万归原主
法院认为,根据海淀分局刑事侦查支队证明,杨先生确系在经犯罪嫌疑人调换存折后,将其本欲存入自己名下存折的款项存入嫌疑人的存折。
故24万元款项的所有权归杨先生。并认为,对于为持假证件的嫌疑人开设账户的行为,邮政局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邮政局承担80%的诉讼费,杨先生为其疏忽大意承担20%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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