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门审批的,直接转为聘用合同管理教师
最低工资800元/月,可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早报讯(记者黄祖祥)今后,在晋江市中小学中任教的1270名代课教师有了一个新身份———“聘用合同管理教师”,经济待遇提高了,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目前,晋江市中小学教师队伍长期缺编,去年秋季,晋江市中小学尚缺编教师2037人。由于大量缺编,为满足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长期以来,晋江聘请了大量代课教师。去年秋季,由晋江市财政支持基本工资的代课教师1270人。代课教师的大量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与整体素质的提高。对此,昨日,晋江市专门出台了《中小学代课教师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今后,晋江将对中小学代课教师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原则上从2006年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代课教师中招聘,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招聘结束后,再视职数差额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据介绍,《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经晋江市教育局审批的现有代课教师可以直接转为聘用合同管理教师,聘期签至2007年6月30日。2007年9月1日以后,再根据聘用条件重新聘用。重新聘用时,原则上应优先从符合条件的经教育局审批的聘用合同管理教师中聘用。
聘用合同由各用人单位与合同教师签订,并送晋江市教育局备案。第一年均为试用期合同(经教育局审批的代课教师不执行试用期),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1-3年。
在经济待遇方面,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合同管理教师月基本工资由晋江市财政一个月按1000元计算给予补助,一年12个月;同时,参照企业管理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但学历合格的聘用合同管理教师月基本工资由晋江市财政一个月按800元计算给予补助,一年12个月;同时,参照企业管理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此外,每年的新教师招聘都将适当考虑招聘一定数量的符合招聘条件的聘用合同管理教师,聘用合同管理教师经全市统一招聘后即转为正式编制教师。聘用合同管理教师的职称评聘、工资晋升等将在今后工作中统筹考虑。被辞退或开除的合同教师一律不能在晋江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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