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13日讯(记者王颜梅)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海口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会议上获悉:海口市将严格限制南渡江等主要流域规模养殖畜禽。
据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2010年海口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5130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700吨。
据了解,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十一五”期间,海口将依靠科技进步,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所有工业污染企业排放污染物不得超标,如有超标的,限于2007年6月前达标排放;对能达标排放,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高且对功能区水质影响较大的企业,要下达强制性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十一五”期间,海口将逐步削减畜禽养殖业的污染负荷。在畜禽养殖禁养区,搬迁或关闭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严格限制南渡江等主要流域的规模养殖畜禽;畜禽养殖业要逐步发展循环经济,减少畜禽废水直接向流域水体排放。对禁养区外已建成但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手续的养殖场,必须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办理排污申报、缴纳排污费和申领排污许可证。
在今天的会上,该市与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白沙门污水处理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及23家养猪场等26家企业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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