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检方13日下午宣布以涉嫌贪污起诉马英九,马英九随后宣布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并决定2008年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
台湾“高检署”13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宣布结束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的侦查,认定马英九将不须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
国民党退回马英九辞呈
马英九于13日傍晚举行记者会。他表示,自己虽尊重司法,但是无法接受检察官的指控,对于被起诉感到“痛心疾首”,将为自己的清白而奋战到底。
国民党于13日晚召开临时中常会,决定退回马英九的辞呈,请其再考虑。
据了解,所谓“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编列给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特别津贴,其中一半须凭单据核销,另外一半不须凭据报销,可由行政负责人在签名后直接领用。长期以来,岛内对“特别费”应如何定性和动支缺乏明确规范。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违规”使用其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相关调查。
党内多名高层同时请辞
马英九被起诉,在岛内引发强烈争议。此举也引发国民党人事大地震,包括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文传会主委杨渡及国民党发言人苏俊宾等一级党务主管,已经都递出辞呈,将跟着马英九“总辞”,这将是最短命的党务主管。
听到马英九将被起诉,国民党“立委”都感到十分讶异,也同声替马英九抱不平。“蓝委”们认为,如果马英九被起诉,包括民进党“四大天王”吕、游、苏、谢与台湾“司法院长”翁岳生都涉及同样的案件,应该一视同仁。晚间的临时中常会是否可能修改“排黑条款”?几位具备中常委身份的“蓝委”吴志扬、林沧敏、洪秀柱、郭素春皆表示,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已非起诉不起诉的问题,晚上的中常会先确定马英九的辞呈,也将会讨论修改“排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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