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孔宪昌姜志远)昨天下午,记者从长丰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已出台硬性规定,禁止该县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亲属参与工程招投标,并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者将受到严惩。
据了解,长丰县此次对工程建设实施的回避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县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直系、旁系亲属,不得参与县境内的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项目;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的直系、旁系亲属,不得参与分管范围内的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项目;县直单位和乡镇(区)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直系、旁系亲属,不得参与任职地和本单位、本系统范围内的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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