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 (记者李亚杰崔静)去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处分97260人,占党员总数1.4‰。其中,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等受到处分的有78980人,占受党纪处分人员的81.2%。
在国务院新闻办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中央纪委新闻发言人干以胜作上述表示。
据介绍,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效,特别是在严肃党纪政纪、深挖腐败分子、治理商业贿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查处了一批省部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有7名省部级干部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充分说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干以胜说。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加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的督促和巡查,共查处“跑官要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424人。
——严肃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纪律,共查处491个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单位,涉及违规金额2.55亿元,2666人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共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领导干部1269人,违纪金额5448.37万元。有23534人主动上交款额1.27亿元。5754名党员干部因赌博受到查处,其中境外赌博的45人。
——正确运用政策,做到宽严相济。干以胜说:“在严格执行纪律的同时,我们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勇于创新的党员干部,坚决给予支持和保护。”去年,共为29379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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