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日短信诽谤领导挨处分
深圳查处三起诽谤和诬告案件,当事人分别受党纪处分和批评教育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佘慧萍 本报记者徐维强)昨日,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深圳市近期查处的三起诽谤和诬告案件。
据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展部部长、毕业生就业市场经理唐正伟,因对所在单位由事业性质改为企业性质不满,在2006年7至9月份,通过编写打油诗、匿名信、手机短信等方式,诽谤深圳市人事局某领导同志,造成了不良影响。深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唐正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将对在该案中负有一定责任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郑举武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
深圳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级)蔡铨毅,对自己由福田区区委常委、“两办”主任调任深圳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不满,分别于福田区第五次党代会和人代会选举日,由其妻指使他人和蔡本人,利用手机向市领导和与会的部分代表发短信,对福田区两位领导同志进行诽谤造成了不良影响。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蔡铨毅及其妻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警告处分。
深圳市农产品公司丰湖水果批发市场经理黄文达、深圳市农产品公司肉类配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剑锋等人,在2006年8月市委对市农产品公司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期间,凭道听途说编写举报信,向组织虚假告发,且利用职务影响,鼓动不明真相的员工署名、个别党员参与其中,涉嫌捏造事实、诬告他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市纪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调查组会同有关部门对黄文达、吴剑锋等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公安机关已责成参与此事的17人具结悔过。
深圳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向任华表示,通过查处这3起案件,志在表明深圳市纪委的一贯立场,就是坚持原则,对于诽谤、诬告问题同样是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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