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4日电 陈水扁就所谓“宪法”第52条声请“释宪”案,“司法院”大法官尚未决定是否受理,今天(14日)上午举行第二场说明会邀请学者说明,广泛搜集资料。至于大法官是否将在本周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司法院”秘书长范光群表示,大法官将整理学者意见并讨论后再决定。
据“中央社”报道,台“总统府”副秘书长卓荣泰1月25日代表陈水扁向大法官会议声请“释宪”,卓荣泰指出,陈水扁希望透过“释宪”声请,厘清“法院组织法”第63条与“刑事诉讼法”第176条是否与所谓“宪法”第52条抵触,并声请暂时处分,请“司法院”命令台北“地方法院”停止“国务机要费”案诉讼程序,并废弃开放阅卷的裁定。
大法官2月2日决议,就陈水扁声请“释宪”案有必要进一步了解相关资料,订于2月13日及14日举行说明会,邀请专家学者到院说明,广泛搜集资料,且强调并不代表大法官作成任何决定(包括受理或不受理),请外界勿多作揣测。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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