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惠州,疑犯杨某领刑17年
新快报讯(记者 杨英杰)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无业人员杨某先后两次冒称某两大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帮助介绍工作为由,将两受害者诱骗至一偏僻的地方实施绑架勒索和强奸。昨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和强奸罪两罪并罚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7年。
犯罪嫌疑人杨某是湖南省桃江县人,去年5月24日下午,杨某在惠城区某人才市场见到找工作未果的17岁少女吕某,便主动上前搭讪,自称是TCL国际电工工程师,可以帮她找到工作,骗得吕某信任。
随后,杨某让吕某帮他搬电脑,将其骗至惠州火车西站铁路边,强迫吕某打电话给其男友等人,称被骗到广州,要存入6000元到指定的银行卡上才能放人。当日吕某男友未将钱存入账户,杨某强奸了吕某,并将她身上的200元现金及价值550元的手机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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