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现代工商事务所帮助他人虚报注册资本案(本报多次报道)昨日在市五中院一审宣判:该所原法人代表张仲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代工商事务所被处罚金100万元,追缴35.83万元的赃款。
法院审理查明,40出头的广东人周瑞忠与同伙李波(另案处理)在无注册资本的情况下,于1999年1月,向人借款100万元,通过反复转账的方式,取得500万元的进账单,骗取工商注册登记,成立大润公司。
法院还查明,2002年12月,50多岁的重庆人葛广富在无注册资金的情况下,以同样的方式,在现代工商事务所的“帮助”下,成立了注册资金为300万元的金川公司。2004年7月,该公司又以这样的方式,取得了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的工商执照。
法院查明,2004年9月13日,徐京均等人(均已判刑)在无注册资金的情况下,通过现代工商事务所,骗取了注册资金为385万元的工商执照,成立了江东机电公司;同年11月,徐京均等人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注册资金为50万元的工商执照,成立了汇丰隆机械公司。
成立这两家公司后,徐京均等人谎称公司有设备要卖,云南昆明、河南、山东等处的3家公司信以为真,共付给他们448万元的定金,结果上当受骗。
去年4月21日,张仲成等被警方捉获。随后,涉案的人陆续归案。
昨日下午3时许,市五中院对涉案的5名被告进行一审宣判:判处周瑞忠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60万元;葛广富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重庆现代工商事务所罚金100万元,追缴35.83万元的赃款;判处张仲成有期徒刑2年;其他两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记者莫雪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