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流通领域
应节食品质量监测情况的通告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7年第1季度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流通领域的应节食品,包括烘炒食品、糖果、木耳、香菇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监测共在全市六个区90家综合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场所抽检应节食品298批次,合格179批次,合格率60.1%;剔除纯标签不合格因素,内在质量合格263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88.3%。
本次监测应节食品的微生物指标全部合格,标签和部分理化指标如过氧化值、食品添加剂、铅、还原糖、水分等的检测结果不甚理想。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1.标签:本次监测四种食品纯标签不合格的产品共有84种,占抽检总数的28.2%。标签不规范就不能如实反映产品的真实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且也会误导消费者。
2.过氧化值:烘炒食品中有部分产品的过氧化值指标不合格。过氧化值是衡量油脂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油脂酸败可能使消化道受到刺激产生不适甚至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的还可导致中枢神经受损。
3.食品添加剂:烘炒食品中发现有部分产品超范围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有糖精钠、胭脂红、亮蓝。长期食用过量的甜味剂、人工合成色素,会导致肝功能损伤,解毒能力降低,维生素缺乏等危害。
4.铅:部分糖果铅超标。铅属于蓄积性的毒物,长期接触可导致蓄积性中毒。铅中毒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对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心血管系统、骨骼系统等的损伤。
5.还原糖:还原糖偏高会使糖果吸潮,易使糖果变质,不耐贮存,影响糖果的质量。6.水分:木耳和香菇这类干制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水分超标,水分超标会缩短产品保质期,而且在储藏过程中容易霉烂变质,失去食用价值。
为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将存在以上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对销售标志不合格商品的经营单位,也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对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被监测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特此通告。具体情况见附表。二○○七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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