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多次表态正研究备兑权证后,备兑权证的发行准备工作终于开始正式启动。上海某创新试点券商相关人士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上周末上海证券交易所召集部分创新券商,就《证券公司发行备兑权证方案(讨论稿)》进行研讨。
发行主体仅限创新券商
据了解,《证券公司发行备兑权证方案(讨论稿)》指出,申请上市的权证,其标的证券为股票的,标的股票在权证申请上市之日应符合以下条件:最近20个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在2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于3亿股;上证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标的证券为其他证券的,其资格条件另行规定。另外,如标的股票流通股股本高于20亿股,可不受上述前两条限制。
与现在只有创新试点券商可以创设股改权证保持一致,讨论稿明确,发行资格仅限创新类券商。符合条件的券商,方可申请发行备兑权证,条件包括: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活动试点资格;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被拒绝出具意见;未发现有涉嫌重大违规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权证业务风险管理策略,拥有足够数量的相关专业人员,完成相关技术准备。
早在2005年8月,第一只股改权证———宝钢权证上市后,就已有多家创新试点券商提出了备兑权证的方案,并上报给监管层,其中包括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中信证券及东方证券等多家创新试点券商。
与作为股权分置改革配套措施的股改权证不同,备兑权证由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而股改权证由上市公司发行。
初期特设创设权证机制
备兑权证在中国香港等较发达的资本市场,已是一种常用的投资工具。不过,与成熟国家不同的是,此次讨论稿表示,源于股改权证的创设机制将继续延用。《证券公司发行备兑权证方案(讨论稿)》规定,具有权证发行资格的证券公司可按照相关规定,并经发行人同意创设权证。某创新券商参与备兑权证方案设计的相关人士表示,这可能是为了降低权证被炒作的可能。
同时,在试点初期,由于不是所有创新券商都可以获批发行备兑权证,未获批准的创新券商也可以通过创设权证参与,“这也是扶持创新券商的一种做法。”上述人士称。
银行股试点可能性大
上述人士指出,就讨论稿提出的标的股票条件而言,有不少蓝筹股符合发行备兑权证的要求。不过他认为,在初期,标的股票应该是少量的大盘蓝筹股,而作为目前权重最大的板块,银行股很可能将首试备兑权证。
上证所副总经理刘啸东日前曾表示,该所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大盘股的备兑权证产品,希望能于近期推出。
不可能很快推出
虽然大多数创新试点券商正厉兵秣马,早已做好发行备兑权证的准备。但是一位证券业人士表示,上述讨论稿在征求意见后,还需要证监会的批复才能发布正式稿,不可能很快推出。
据其了解,监管层现在的工作重点在于股指期货产品,“备兑权证发行的时间可能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后。”上述证券业人士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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