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01版)举报酒后驾车最高奖200元
成都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奖金最高可达500元
本报讯(记者李东阳)昨日,成都市交管局出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并从即日起实施。
按照奖励规则,在举报过程中,如果同一事项有2个或2个以上单位、个人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奖励第一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资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
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管部门对举报奖励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要求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同时,举报要求“实名制”。如果举报者不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相关部门将无法核实所举报的事实。同时,核实之后也无法向举报者颁发奖励。按照相关规定,受理举报的单位应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因此,市民可以放心举报。
成都市交管局各城区分局、区(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都将设立举报箱,受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各单位值班电话为举报电话。举报人也可以采取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直接举报。对于举报属实的违法行为,交警各单位应依法严肃处理。
成都市交管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举报电话:86623572、86406800。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有奖
有奖举报的违法行为 奖励金额
各种校车及社会接送学生(幼儿)300-500元车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或超员客运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或超员300-500元涉嫌被盗抢机动车300-500元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300-500元挪用机动车号牌300-500元驾驶拼装车或报废车上路行驶 100-200元无证驾驶机动车100-200元酒后驾驶机动车100-200元疲劳驾驶机动车 1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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