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卢志军、记者胡骅报道:春节即将来临,群众走亲访友、外出旅游增多,车流、人流、物流大量增加。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春节道路交通安全提醒。
出行前关注天气变化
气候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极大,为此,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和出行人出行前关注气候变化。
据预测,春节期间我省大雾天气较多,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要注意公路情报及标志牌显示的车速预告,控制好车速。在高速公路能见度小于200、100、50米时,车速分别不要超过每小时60、40、20公里,并加大行车间距,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辆要从最近的出口处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全天开车控制8小时内
为保证驾驶安全,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千万不要酒后驾车。
此外,节日期间亲友聚会娱乐较晚的,请不要开车。外出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的,应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全天开车时间要控制在8小时以内。
停车要采取示警措施
出行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意外需停车时,驾驶员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要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采取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范围。车辆短时间内不能恢复正常行驶的,请迅速拨打“110”或“122”求助。
欢迎市民举报交通违法
市民发现客运车辆有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可向交警部门举报。此外,春节期间,全省21个省际春运服务站正常启用,24小时都有交警执勤,如有交通安全方面的疑问或要求,可到春运服务站求助,民警会提供相关服务。同时也可拨打“122”或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值班电话(0791-7288397)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