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每年的节假日再多,也代替不了传统的中国年。“大年三十”能够合家团圆,自然也成了不少常年在外奔波工作的人们年复一年的亲情奢望。然而,时下我国的法定假日却并未把“大年三十”列入春节假期之内。
事实上,一个单位“大年三十”这一天,除了少数值班人员外,职工都离开单位了,这一天一直都是“黑假日”。
现在的问题是,现行的春节假期实在是太短了。春节假只有3天,前移后挪两个星期天,加起来一共才7天时间。因此,只是讨论节前1天节后6天,还是节前3天节后4天,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都不可能让多数人满意。
那么,春节假期究竟放多长合适呢?我认为,春节放假至少不能少于两个星期的时间。
春节是我国最大的传统节日,是传承民族传统最有分量的载体。发扬民族传统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要用制度来体现,而延长现行的春节假期,就是一个最好的制度保障措施。
现在春节假期拼凑起来才7天,难以玩得尽兴。7天时间,亲戚朋友多的人,连请客吃饭都无法进行一个轮回。放假并不完全是体力的休养和积蓄,更主要的是精神的放松和心理的减压。机关单位除夕都不放假,初八又开始上班,但多数人都“不在状态”,徒增上班烦恼而已。所以,春节应该延长时间,让工作的人们多一些时间放松心情。
国家不肯延长春节假期,恐怕是担心影响生产和工作。直接影响是肯定有的,但这与上班不在状态相较,哪个更严重呢?何况,休假是公民的权利之一,休假虽然会对生产和工作造成损失,但这也是人们的福利,可以由公民自己选择。如果长年工作而少有休假,那么工作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发达国家早就实行了带薪休假制度。每年,日本有不超过20天的休假,罗马尼亚有15天至24天的休假,澳大利亚有不少于20天的休假,法国有3个星期的休假,巴西更有长达30天的休假。我国虽然增加了休假天数,但是每年休假的总天数,还是低于发达国家。
从营造传统文化氛围考虑,从春节前后的工作状态考虑,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考虑,从中国年的实际需要考虑,我国的春节假期都应该延长。春节假期,即使不能像农村那样延续到二十五六天,至少也不能少于两个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