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昨天凌晨1时许,鼓楼区特巡警110接到报警,称察哈尔路有人被殴。被打的男子姓刘,是一名二房东,去年10月1日,他以每月1000元的价格租了镇江路一套2室1厅房,租期4个月。
此后,他将大房间租了600元钱、小房间租了500元钱,客厅租了240元钱,这样每月就能赚340元钱,大房间和小房间签到1月31日到期,而客厅则签到3月15日到期。1月31日,大房间和小房间租期满,2个房客不愿续租,这样一来,刘某每月要损失760元钱房租,于是逼客厅房客小王立即搬家,遭到拒绝后,他在2月1日上午,找了搬家公司将客厅房客的床铺、电视机、家具、柜子以及所有生活用品搬了一干二净,小王只好在旅馆住下,他每晚睡觉前,带着朋友去刘某家门口守候,昨天凌晨,终于等到刘某,上前就是一顿打。最终,在警方调解下,刘某归还所有物品,并承担小王300元旅馆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