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门票最快3年一涨,最高涨幅不能超35%
新快报讯(记者 陈志龙 实习生 张薇)春节在即,广东省物价局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景点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不得向游客强行捆绑销售联票,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100元以下的门票价格,提价幅度不得超过30%。
省物价局通知指出,近几年,部分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大幅度提高,社会各方面反应强烈。“门票价格应充分体现公益性,有条件的地区,对公益性的城市休闲公园可逐步实行免票开放。对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游览参观点,要从低制定门票价格或免费。”
省物价局要求,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价格,因成本支出大幅增加确需调整的,应当在调价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调价幅度规定为:门票价格在50元以下的(不含5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5%;50元(含50元)至100元的(不含1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0%;100元(含100元)至200元的(不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25%;200元以上的(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15%。以上提价幅度以旺季票价为准。各游览参观点不得通过提高门票价格,大幅度增加职工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
有关负责人表示,各景点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不得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将普通门票和特殊门票或相邻的门票合并成联票的,联票价格应当低于各种门票价格之和,且不得捆绑向游客强行销售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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