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告媒体是作秀还是真怒了?
◎文/本报记者 王媛 王晓晶 ◎供图/IC
日前,李湘起诉《重庆晚报》侵犯名誉权一案在北京朝阳法院立案。据李湘称,由于《重庆晚报》的记者王璐和吴迎盈是根据南宁博客写手朱江在去年12月27日的一篇博客《那时和李湘在一起出老千》的内容写了一篇稿子,文章中称:某朱姓编导在博客中表示曾与李湘共事,而且还和李湘在广西卫视主持歌友会时联手出过“老千”(“出老千”:欺骗、作弊),将赢得的一部手机送给领导。
记者针对此事采访了李湘的经纪人,谭先生告诉记者:“对于这个案子,我觉得我们一定能打赢,百分之百。”本案第一被告《重庆晚报》编辑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至今还没收到传票,所以不便接受采访,第二被告方朱江也发表了自己的想法,他称:“不怕李湘来告,手里有照片和报道资料为证。”而广西卫视总编室主任说:“李湘没有给广西卫视打电话让我们作证。”但他还称李湘从来没来过广西卫视做节目,我们这儿这些年文艺部都没有一个姓朱的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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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 春节后开庭 我们肯定赢
对于春节后开打的这场官司,谭杰文表示胜算很大。他说:“我们觉得事情可以大可以小,因为这个事情对李湘的影响比较大,我们当然希望对方给我们一个交代,至于官司是不是一定打,打到什么程度,其实我们都没有仔细想过这个问题,我们也不知道《重庆晚报》目前是什么想法,我们总之是会争取的。对于这个案子,该讲的我们就会讲,我们蛮有信心的,我觉得我们一定能打赢,百分之百,给自己一点信心吧。”
“至于最初写博客那个人,我们会把他列为第二被告,他当时网站发的内容我们都存了下来,去公证处公正过,现在我们已经找律师去处理。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人,他跳出来说你可以告传统媒体,但是告不了我博客,气焰这么嚣张!他的意思是有本事你来告啊!那个人还写我们是在广西台参加的节目,结果我们问广西台总编室,人家根本不记得有这么回事。”
回应 李湘不是在作秀
名人打官司肯定赚眼球,之前黄安在接受采访时也曾爆料说在娱乐圈,名人打官司充其量只是想吓唬吓唬对方,不会付诸行动。但是谭杰文否认了这一说法。他表示:“李湘并不觉得打官司是错的,如果我觉得这个事情是很严重的,对自己造成了很大影响,我就会打。至于有些人说我们是不是在作秀,我觉得那都没关系。不可能说事实明明不是那样的,我还不去做解释,自己闷着,那还不叫窦娥冤啊!如果真像黄安说的那样,我们就不可能委托律师去处理这个事情。”
“明星为什么不能打官司?明星也是人,明星可以跟广告商打官司,当然也可以跟媒体打官司。加上很多媒体没有节制,有很多小网站、没有约束的小报纸,何况有些作者还不是记者,叫特约撰稿人,写一些不是事实的东西。我就觉得蛮奇怪的,媒体觉得自己不对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能主动跟我们联系,跟我们谈,怎么去澄清,是吧?不能讲它是一棵大树,我们是一棵小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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