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一起奸杀案现波澜
10年前“凶手”被枪决 10年后“真凶”想偿命
本报讯据《华商报》报道1996年4月9日晚,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的公厕内,一名年轻女子被奸杀。同年6月10日,刚满18岁的“凶手”蒙古族小伙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呼格吉勒图是在1996年6月10日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年他刚满18岁。这名蒙古族小伙子被捕前是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认定:1996年4月9日晚上,他酒后窜进一座公厕,强奸杀害了一名上厕所的年轻女子。
2005年10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抓获一名涉嫌强奸、抢劫、杀人的案犯赵志红。此人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作案4起,强奸杀害3名妇女。赵志红主动交待,1996年春天他曾在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平房家属区(今山丹小区)的公共厕所内强奸、杀害一名妇女。
令人意外的是,2006年11月,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赵志红案件时,公诉方呼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赵志红的犯罪事实中并没有“4·9女尸案”。庭审结束后,2006年12月5日,赵志红在看守所内突然递出一份《偿命申请书》,再次交待,1996年他曾在赛罕区公厕内强奸杀害了一名年轻女子。
在这份《偿命申请书》中,赵志红要求法院重查此案,“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另据了解,200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派人专门到呼和浩特调查此案,现案卷已经被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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