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4月起部分退休人员可采取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大额医疗互助资金。
目前这种方式仅限于持有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存折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与易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仍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
选择医保账户代扣方式的退休人员,只有其单位足额缴费后方可进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分配。
每月20日以后,区县社保中心将核对准确的《大额代扣代缴汇总表》与个人账户分配、代扣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的电子信息以及个人账户资金一并转交给北京银行。北京银行接收确认无误后,按照规定将代扣的退休人员应缴纳的大额医疗互助资金转入区县社保中心指定的账户中,同时将代扣所余的基本医疗个人账户资金转入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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