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2月15日电 人民网记者今天从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有关部门获悉,该院受理的三起标的金额总计12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上诉案件,经民事法官的不懈努力,于近日先后调解结案,民工终于在春节前拿到了拖欠多年的工资。
原审原告林明太施工队诉中铁某工程有限公司、厦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案件中,发包人厦门公司系中外合营企业,其发包的工程在施工期间因政府规划等原因被停建,拖欠承包人中铁公司的工程款因多种原因未能解决,林明太施工队也因此未能要回剩余的工程款,多次聚集到地方政府上访,在当地造成较大影响。在一审法院判决发包人在拖欠工程款范围内对林明太施工队承担责任后,发包人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各方当事人情绪仍十分对立,被上诉人扬言如不能妥善解决将继续到有关部门上访。上诉人则因在开发过程中被停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工程质量问题及诉讼主体等为由不愿支付工程余款。承办法官从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效果考虑,认为只有通过调解工作才能化解矛盾,于是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耐心细致地做疏导工作,终于感动了当事人,促使各方在工程款数额上作出了让步,并达成了分两次付清65万元余款的调解协议。
然而,在调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当事人之间多年积怨,彼此之间心存芥蒂,因工程资料移交过程时又起争执,承办法官本着案结事了的宗旨,一方面想方设法稳定民工们的情绪,另一方面积极促使发包人在春节前筹款支付余款,并亲赴当地,请相关部门出面协调,经过努力,终使各方顺利完成了资料的交接,发包人及时支付了余款。(吕网大 郑妍)(人民网上海分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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