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商务部研究院近日发布的《2007年跨国公司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没有一个行业出现被跨国公司垄断的局面,不应当过分渲染外资并购对于国家经济安全的消极影响,外资并购应当作为吸收外资的重要方式。
外资并购新规重在规范
去年商务部等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被市场解读为“对外资并购的审查将更加严格,并将在今年发酵”。商务部官员对此表示,这项规定的修改并非单纯是为了“严格审查外资并购”,而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是规范外资并购的需要,但更主要的是为了与新公司法和股权分置改革后,对战略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等相关政策变化相协调”。商务部外贸司副司长孙鹏在日前召开的“跨国公司与中国可持续发展”峰会上指出,“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形成规范,扩大通过并购利用的外资,保证国家的安全”。孙鹏说,外资并购审查有关文件重在规范和健全外资并购,“并购审查的关键在于反垄断因素、国家安全、国有产权转让程序的规范以及国有性质企业的职工利益”。
开放抑或保护存争议
外资并购不断增多,使不少专家对并购可能造成的经济安全和产业培育等问题产生了一些担忧。发改委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宋群表示,积极影响体现在企业层面上,主要是能迅速占领市场、节约成本、实行差别化战略,有利于市场资源进一步整合,提高经济发展资源的效率;消极影响则表现为,“我国的市场发育不完全,很多产业竞争力不强,如果完全放开,对经济安全、产业发展都没有好处”。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会长王巍指出,中国经济不加入全球化不安全,应当积极拥抱全球化。上工集团董事长张敏表示,让资本市场快速地壮大,做产品经营的企业应该要考虑资本经营,两手都要硬。跨国收购企业目的是积极利用领先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而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顾问吴贻康表示,在一定程度上,应该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采取保护措施,因为我们企业还不够强大,但是这种保护措施应该是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专家认为,我国强调“自主创新”,但不能闭门造车。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司长靳晓明表示,“有统计显示,如果说中国引进技术花费了1美元的话,其消化技术仅仅投入了8美分,引进技术与消化技术的比例与国外水平相差近10倍”,这样下去中国企业只能停留在供应链低端。(肖潇 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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