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15日消息据台媒报道,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不满陈水扁指他与国台办主任陈云林在美国密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陈水扁必须赔偿宋楚瑜新台币300万元,并在《中国时报》、《联合报》及《自由时报》各刊登半版道歉启事一天。
据报道,陈水扁2005年爆料,说宋楚瑜在美国和陈云林密会。宋楚瑜认为,陈水扁捏造事实,却始终没有提出证据资料证明,应付新台币1元的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并登报道歉。
后经陈水扁一再对外指称宋楚瑜会见陈云林、并表示有所本,但台当局“国安局”、“调查局”等8大情治单位都否认曾经提供相关情资给陈水扁之下,陈水扁的所谓“本”何来?于是,宋楚瑜在同年10月再向法院提出扩张前诉声明,要求陈水扁应给付5000万元,并连续3天登报道歉。
今天下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法官认为陈水扁爆料没有依据,判决败诉,需赔偿300万,同时要在台湾“中时”、“联合”、“自由”三大报纸的头版刊登半版道歉启事;全案可上诉。
据指出,这是陈水扁继不实指控连战、宋楚瑜“7日柔性政变”一审败诉后,第二件指控在野党主席引发的民事侵权求偿案。(赵静)查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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