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就要到了。在这里,笔者请大家出游时切记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至今,笔者还记得2005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乌鲁木齐市南山旅游景区出现了80多名韩国游客(其中包括30多名儿童)集体捡垃圾的场面,他们的这一举动引起热议,使许多中国人直呼难堪。
因此,笔者期待大家都来考虑一下,怎样才能落实“公约”,清除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这里,笔者提两点建议:
一,可以吸取“爱国卫生运动”的经验。当年爱国卫生运动之所以搞得卓有成效,不仅在于宣传教育深入人心,而且建立了从爱委会到基层居民小组的责任制,定期检查评比、奖励惩罚成了制度,以致讲究卫生渐渐变成人们的习惯。旅游文明公约的宣传也要这样,而且宣传和贯彻不仅要依赖行政力量,还要依靠社会力量,要符合旅游市场化的要求。比如,可以把旅游文明的宣传贯穿在整个旅游过程中。旅行社和游客之间,旅游景点和旅游社之间,还可以签订旅游文明合同。有了合同,违背文明公约,即违背合同的行为也就有了处罚的依据。
二,可以吸取“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经验,从孩子抓起,从幼儿园和学校抓起,把中小学生作为宣传、贯彻旅游公约的先锋。许多家长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就是在“关心孩子”的名义下出现的。如果孩子们懂得旅游文明,就有可能纠正家长和其他大人的不良习惯。
常言说“衣食足而知荣辱”,现在,多数旅游者已经具备了“衣食足”的条件,而旅游景点又多是公共场所,便于互相监督。因此,笔者期待,今年春节,无论是国内旅游,还是出境旅游,人们都能切记这两个《公约》,做文明旅客,培植和弘扬文明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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