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情况报告的意见》,转请省政府研究办理。
一、加快产权多元化步伐,大力推进国有大企业改革。重点抓好列入《安徽省“十一五”国有骨干企业改革重组规划》的99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对已实施产权多元化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降低国有股权比例;对于完全竞争性企业,在条件成熟时可以整体退出;对符合条件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实施股权激励;对一些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后劲足的国有企业,积极探索以企业增量资产对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进行股权激励。加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破产,妥善安置职工,确保稳定。
二、立足做大做强,加快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全面实施“4321”行动计划。培育形成四大产业集群,完成3000亿元投资,实现资产总额和销售收入两个翻番,形成10个以上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通过结构调整,省属国有企业由目前的40户减少到25户左右。
三、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改革,实现国有集体资本有序退出。力争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国有中小工业企业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再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扫尾工作。推进以明晰产权关系和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集体中小企业改革,使其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四、创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加强全流通条件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国有股有序流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严禁发生侵占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体系,调控薪酬水平。继续完善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科学、合理调控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推动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的“厂务公开”。加强省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职工收入与劳动成果紧密挂钩的薪酬制度,逐步提高省属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推动省属企业建立年金制度,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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