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2月16日讯
货主托运的进口名牌钢琴途中损坏,物流公司以货主没买保险为由,拒绝货主要求的半价赔偿的请求。货主将物流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受理此案,判令物流公司全额赔偿。大感结果意外的物流公司便主动找到货主协商,表示愿意按货主此前的要求半价赔偿,遭到了货主拒绝。
海口市民张先生在2005年9月21日以每台29800元的价格向广州乐韵怡富琴行有限公司(下称琴行公司)购买了3台钢琴,双方约定由琴行公司代为办理托运,张先生支付运费。受琴行公司指派,其公司职员黄某于2005年9月28日以个人名义与海南新伟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物流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单》,以每台200元运价委托物流公司将3台钢琴运给张先生。两天后,张先生在接受物流公司交付的货物时,发现其中一台钢琴已严重受损。张先生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物流公司给予赔偿。
面对张先生的索赔要求,物流公司认为,因托运的钢琴是特殊物品,公司在客户当时办理货物托运时就已经强调请托运人购买货物保险,但客户不同意,所以这是托运人自愿放弃风险的转移。因此,公司只能按“行规”(不买保险损坏自理)赔偿运费的5倍。无奈之下,张先生一纸诉状将物流公司告上法庭。(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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