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2003年初开始打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当年在林口县、宝清县、林甸县、海伦市和呼兰区5个县(市)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5年以来,我省又陆续新增阿城市、尚志市、克山县、海林市、密山市、集贤县等28个县(市)为试点。
去年年底,在韩国打工的林口县建堂乡永进村村民金成吉由于患脑出血共花费医药费二万余元,回国后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来到了合作医疗办公室,由于跨国报销没有先例,经请示省卫生厅,对照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金成吉直接到乡镇卫生院报销了6639.35元。拿到报销药费的那一瞬间,他的眼眶潮湿了,激动地说:“真没想到变化这么大,农民有病也敢去医院了。”突破重点难点
针对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合作医疗体制改革之初,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2003年,林甸县率先对10类48种农民常见病、多发病,取消起付线,并实行按病种定额报销,由于单病种补偿参合农民看得懂、方便,深受参合农民的欢迎。为推行单病种付费补偿模式,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合管办主任,共同探讨单病种补偿的经验,开始将单病种和按比例报销两种补偿模式结合起来,在全省推行了“手术疾病单病种、其他疾病按比例”的补偿模式,改变了单一按比例报销的补偿模式。以阑尾炎为例,实施单病种补偿农民次均住院总费用要比按比例补偿低200元左右,实际补偿却比按比例补偿高1.5%左右。单病种补偿让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着“让利不受益、诱导增收益”现象。定点医院打着让利患者的幌子将入院条件放宽,出院条件从严,诱导参合农民进行医疗需求,从而增加医院的收益。为防范此类现象,我省又实施了单病种最高限价的管理方式。在各试点县统一实施各种常见疾病次均住院费用的上限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若超出诊疗的最高限价部分,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为科学、系统地做好此项工作,全省首批制定出4类、49种疾病作为单病种最高限价的实施病种,并在6个县进行了试点工作。城医下乡为师
“大医院的大夫来我们县城给百姓看病,手术。这样不但节省了农民去城里的车费,而且通过他们的现场看病,也让我们增长了诊治技术。我们都非常欢迎名医到我们这里来给百姓看病。”拜泉县的刘大夫如是说。我省为了全面做好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诊治水平。相继出台针对农村医疗水平的办法和措施。一是把城市医院卫生支农工作与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执行了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之前到农村医疗机构服务分别累计满半年、一年的服务制度,并形成了长效机制。二是结合“光明行动在龙江”活动和“视觉第一、中国行动”规划,以黑龙江省复明5号手术车为重点,组织100余支眼科医疗队有计划地深入30余个县及农场开展了专项医疗扶贫活动,为6512人进行免费筛查,为1641多名农村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三是从哈医大一院、省医院等14家三甲医院共抽调74名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对14个扶贫县医院进行了支援,实现了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医疗制度化、网络化。目前,全省共派出卫生下乡医疗队2216支,诊疗病人32.8万人次,开展各种手术8236例,举办各种培训班2608次,培训农村医务人员4.4万人次,免费接收3144人次农村医务人员到支援单位进修,无偿捐助医疗仪器设备、药品价值43万元,切实提高了基层医院管理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未来几年投10亿
突破重点难点的同时,着力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我省农村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全省已落实248个乡镇卫生院和34个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目前,161个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完成,其它项目正在进行中。同时,完成了5个新农合试点县和3个艾滋病重点防治县的31所乡镇卫生院的改造任务。经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到2010年将对我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4.57亿元,加上配套资金4.59亿,接近10个亿的资金,又将用于加强全省农村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之中。
加大培训力度,截止2006年底,全省已培养了20000余名乡村医生,培养900余名乡镇卫生院的传染病主检医师,培训900余名乡镇卫生院长。在此基础上,我省筹划五年实现医疗卫生方面的“村村大学生计划”,即:五年内实现平均每1个乡镇1名“乡村医科大学生”目标;同时,利用现有城市支农卫生网络,建立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基地,使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网络化,培养出农村用得上、留得住的卫生人才。(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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