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宁津县人大常委会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出发,把信访工作当作人大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当作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的重大责任,采取切实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接待和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逐步形成了人大与“一府两院”融为一体的“大信访”格局,进一步密切了人大机关、“一府两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一是不断加强对县人大信访工作的领导力度。县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县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处理重大疑难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及时办理省、市人大转办的信访案件,解决好上下关注的焦点问题,切实做好全国、省、市人代会期间的信访工作,保障会议的顺利召开。
二是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全县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每半年举行一次由“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坚持人大及“一府两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健全人大信访工作机构,完善信访制度。
三是对县人大机关的信访实行归口管理。“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人大批办的信访案件要密切配合,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凡是县人大的信访件都由人大办公室信访科统一登记后,分交有关部门办理。
四是完善县人大信访工作机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信访科工作人员,配备3名工作人员负责人大的信访工作,为人大信访提供经费保障,专门拨发信访专项经费,用于人大发放信访补贴等,同时加强与各乡镇人大信访工作的联系和业务指导,构建县乡镇信访网络。(王桂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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