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税出台保密规定,目前已有近9万人完成个税自行申报
新快报讯 (记者 骆智冕 通讯员赵永清林荔丹)广东省积极开展个税申报工作,截至2月13日,全省完成个税自行申报达88759人,居全国第一位。
为进一步推动个税申报工作,日前,广东省地税局出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信息保密问题作出详细的规定,以消除高收入者担心个人信息泄露的心理。
《规定》要求税务部门对纳税人信息保密,并制定了严格的制度。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如违反《规定》,在受理、录入、归档、保存纳税人申报资料过程中泄露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的,因重大过失致使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被窃取或者盗用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该规定对申报方式也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对申报人身份的认证和识别。只有纳税人本人才能查询自己的申报信息。《规定》中还明确了行政、司法部门申请查询的具体操作程序。主管税务机关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受理单位查询,经审查,申请人符合查询条件的,可向其提供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提供纳税申报信息以申请人提供的司法或者行政文书要求的内容为限,一般由申请人自行摘录。通过查询获得的纳税申报信息仅用于查询单位查处案件。
对于纳税人信息的数据及资料管理,该规定明确全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采取加密传输等技术措施保证网上数据传输安全,严格控制接触纳税申报信息的人员范围,并设定相应的查询权限。主管税务机关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纳税人通过上门申报、邮寄申报提交的纳税申报表的整理、录入、分类、归档及保存工作。需要在地税系统内部共享的数据应通过计算机系统录入和传输,并进行加密存储,不得以纸质资料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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