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语文、数学、外语3门文化基础课科目,其中外语设有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数学分文史类试卷和理工农医类试卷。
“综合”——指“综合能力测试”科目,是在6门高中课程[政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基础上,以高中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依据,考查考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应用的能力。
“1”——指政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6门课程中的1门,称为“相关课程科目”。文科考生可在政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1门;理科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中任选1门。
据悉,2007年仍沿用往年方法,在考试评分后,按文、理两类分别进行相关课程科目的成绩调整,并以调整分计算“3+综合+1”的总分。
根据本市高中“二期课改”的情况,2007年对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测试科目的命题,仍维持2006年“一卷不分叉”的办法;对政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科目的命题,则采取“一卷两分叉”的办法。
本报记者 钱滢瓅 特约通讯员 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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