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新华网报道:为贯彻国务院领导“提倡节约,重视环保,反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批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15日发出通知,强调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反对商品过度包装。
国家发改委:酝酿立法严管
春节临近,礼品过度包装现象再度回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展改革委正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研究制定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同时,在起草的循环经济法中,对包装物的设计、材料选用、回收利用、标准制定等提出要求,从法律层面解决过度包装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国际一般规定,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出厂价格的15%,超过15%就属于“过度包装”。而现在一些产品,包装成本已超出30%。
这位负责人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制定规范商品价格的暂行规定,对搭售物品占整个商品价格的比例严格限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利用商品过度包装进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商务部:规范包装标准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商务部拟针对商品过度包装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推进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对商品包装提供指导。
针对过度包装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制定相关商品的包装标准。同时,积极推动制定商品包装通则,为企业产品包装进行规范和引导。
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2007年,商务部将组织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把抑制商品过度包装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
质检总局:启动准入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度包装影响对食品本身质量的鉴别,有的甚至影响人体健康,今年要加大对食品过度包装的查处力度。
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质检总局将加大对食品过度包装的查处力度。继去年启动了食品用塑料包装的市场准入制度后,今年将全面启动各种食品包装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食品用包装产品坚决不发放生产许可证。
工商总局:解决消费纠纷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说,针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严查利用过度包装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这位负责人谈到,市场上销售的商品过度包装问题确实比较突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结合节日市场监管,继续加大对商品过度包装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质价不符、虚假宣传以及利用过度包装销售劣质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关于过度包装问题的申诉举报,及时解决消费纠纷。
(刘铮 雷敏 姜雪丽 孙玉波)
“新闻链接”:“过度包装”的界定
按照国际一般规定,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出厂价格的15%,超过15%就属于“过度包装”。
中国消费者协会明确提出,只要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和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就可判定为“商业欺诈”。我国今年将出台循环经济法严惩过度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