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康岩慧)昨日,深圳市地税局发出通知,由于春节放假期间为2月18日至2月24日,所有市地税局对申报期限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除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不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外,罗湖、福田、南山、蛇口、盐田区的税务部门均延期纳税申报日期。
其中罗湖区地方税务局:原纳税申报期限分别为每月16-20日、每月21-25日前的,统一延至3月5日前;其他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期限不变。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原纳税申报期限为15日的不延期,原纳税申报期限为21日的从2月25日开始顺延7天,原纳税申报期限为28日的顺延7天。南山区地方税务局:原纳税申报期限为15、16、17日的不延期,原纳税申报期限为18、19日的顺延至2月25日,原纳税申报期限为20、21、22、23、24日的分别顺延7天。蛇口地方税务局:原纳税申报期限在20、25日的顺延7天,其他不变。盐田区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期限为24日前的(即纳税编码末位号码为8、9、0),顺延至3月5日。其它不变。
深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称,纳税人需及时了解纳税时间,以便及时进行纳税申报,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期间拨打1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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