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持续、健康、深入发展的良好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五年,也是我市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的五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形成。各级纪检机关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路子,创造了不少具有杭州特色的经验和做法。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些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扎实构建惩防体系,拒腐防变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着眼于提高党的拒腐防变能力,整体有序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探索和实践。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认真贯彻《杭州市构建反腐保廉体系的实施规划》和《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全面实施整体构建、重点构建、协同构建,建立市、区县(市)和市直机关重点部门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全市齐头并进的“大构建”工作格局。制定和实施《杭州市构建惩防体系法规制度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113项法规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探索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建立廉政预情机制,组建党风廉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科学性。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连续四年对56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了构建惩防体系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廉荣腐耻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贯彻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学习党章强素质、从严治党保先进、同心同德促发展”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党内法规知识竞赛、读书思廉活动,举办反腐倡廉成果展览、反腐倡廉文艺演出、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教育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制作并组织观看《从政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等途径,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意识。五年来,全市共有125万人次的党员干部接受了各级各类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建立杭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创办《杭州廉政》网站、《民情热线》电台专题节目,办好《廉政经纬》电视栏目和《清风窗》杂志,建立反腐倡廉情况通报会和新闻通报会制度,逐步实现反腐倡廉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大宣教”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面向全社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杭州市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具有地区和行业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廉政文化建设影响日益广泛。成功举办全国青少年廉洁教育理论研讨会、中国·浙江廉政文化论坛和全国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暨理论研讨会,我市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获得中纪委、教育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的高度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
认真开展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专项清理。全市共纠正565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清退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1100万元,收回党政机关干部拖欠公款56万元,纠正21名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的问题,补缴房款57.38万元,退出住房8套、住房补贴21万元。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问题,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规收受“礼金、礼券、礼卡”和参与赌博等“两不”案件1566件。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主动上交违规收受的各类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共计1082万元。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市共清欠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款14.5亿元,安置城镇房屋拆迁户32297户,清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1.34亿元。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正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制定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查处乱收费案件230件,清退违规收费1634.38万元,全市教育乱收费的有效投诉逐年下降。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市及区县(市)医疗机构药品实行统一招标采购,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金额5.7亿元,减轻患者负担近9亿元,积极探索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办法。切实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查处违规违法案件174件,减轻农民负担7.6亿元。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党政机关干部和有关从业人员共上交违规收受现金918万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46起,源头治理商业贿赂的机制制度进一步健全。
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广泛开展“基层站所万人评”和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树立了50个先进典型。先后对教育、旅游、环保、卫生、电信等10个系统(部门)进行行风评议。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和八项制度,进一步理顺了涉及市直机关37个部门的77项职能。成立“96666”党政机关服务态度和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群众投诉33545件,对949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和效能问题作出处理,人民群众的投诉逐年下降。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查案的综合效果进一步发挥
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860件,立案查处5033件,处分党员干部4907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177人,乡科级干部316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173人,开除公职处分19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818人。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亿元。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健全完善与司法、执法机关和监督管理部门办案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从严规范“两规”、“两指”措施的使用程序。全面实行案件公开审理、申诉案件公开听证、权利义务告知和党纪政纪处分后回访教育等制度。坚持惩处与教育保护相结合,为5280名党员干部澄清了7721个问题。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向60多家案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发挥了查案的治本功能。
五、发展民主,拓宽渠道,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完善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出台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和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规定。严格执行“三谈一述”制度,市和区县(市)两级纪委负责人与119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对2585名新任领导干部开展了任前谈话和廉政教育,对120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诫勉谈话,993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104名市管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巡视制度,成立市委巡视机构,先后对12个区县(市)和市直单位进行了巡视。在试点的基础上,向29个市直部门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探索党务公开工作,深化政务、厂务(事务)、村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重视发挥行政监察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和行政机关勤政廉政、依法行政情况,广泛开展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全市共立项开展执法监察717项,提出意见、建议被采纳765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3亿元。对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效能监察,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4.8亿元。参与17起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建立行风和效能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制度,逐步形成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开通网上举报,推行信访署实名承诺办理、公开办信访制度。开发和应用网上政务实时监督系统,初步实现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实时监督。
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深入推进
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从1251项核减到360项。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市级行政审批(许可)实际办结时限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2.8天。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八项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扩大国库直接支付范围,对财政性资金投入的181个重点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核减工程价款4.17亿元。扎实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实行社会性投资项目备案制、核准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试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建设工程项目、经营性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实行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招标程序、统一集中监管。积极稳妥地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8个地区和单位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财政支出同比平均降低38%,开展公务接待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坚持解放思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提高能力素质为目标,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在全市纪检系统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机关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纪检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加大干部培训和轮岗交流的力度,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惩防腐败的能力。五年来,有48个纪检监察组织和53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中纪委、省纪委和市委表彰,市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十六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先进集体。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不足,同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一些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仍呈多发态势,有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和部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有些反腐倡廉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纪检监察队伍在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的地方。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持久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以新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体会
党的十六大以来,杭州反腐倡廉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是清醒的,惩治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市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是坚强有力的。只要我们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方向深入扎实地做好工作,我们一定能够依靠党自身的力量解决腐败问题。我们对此充满信心。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新的经验,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继续坚持、发展和完善。
一、必须坚持围绕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离开发展,一切无从谈起。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服从服务于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努力为杭州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杭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全面谋划,系统推进。紧紧围绕推进“五大战略”、破解“七难问题”、打造“平安杭州”、引领“和谐创业”、构建“和谐杭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主动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为改革发展清障铺路、保驾护航。讲究政策策略,坚持宽严相济,鼓励创业者、支持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着力保护和激发一切有利于发展的积极因素。实践证明,只有真正做到围绕发展反腐败,防治腐败促发展,才能实现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二、必须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不断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的科学总结,也是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要求。五年来,我们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现实,认真贯彻这一战略方针,既从严治标,深挖严查腐败分子,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强劲势头,又着力治本,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防治腐败,不断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统揽并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创新体制,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有序推进的整体效能。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把执行制度、完善制度、创新制度的要求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全过程,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实践证明,只有把治标与治本统一于反腐倡廉的进程之中,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才能不断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牢牢掌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
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把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不断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努力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紧紧围绕解决看病难、上学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七难”问题,认真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治理成果,着力从源头上防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注重倾听群众的呼声,认真对待群众举报,高度重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严肃查处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实践证明,只有把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要求具体、生动地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去,才能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和成果取信于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四、必须坚持改革统揽,不断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与时俱进
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紧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探索有效防治腐败的新思路新举措。只要是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改革方向,符合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的,都积极鼓励、全力支持、着力推进。积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将防治腐败的要求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措施之中,着力建立健全既有利于预防腐败又有利于改进工作的体制机制制度,充分体现改革的综合效果。及时总结基层改革创新的新经验新做法,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预见性和现实针对性。实践证明,只有牢固树立改革和创新的精神,才能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五、必须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组织保证。五年来,我们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注意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紧紧抓住督查考评这个中心环节,通过集中督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工作报告与目标考核相结合、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把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与推进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紧紧抓住全党全社会广泛参与这个重要基础,创新载体,畅通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平台。实践证明,只有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腐败与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反腐败的良好局面,才能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康有序发展。
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当前,杭州的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市第十次党代会全面规划了我市今后五年的发展蓝图,部署了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对于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一刻都不能放松。
今后五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更加有力地惩治腐败,率先建立健全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全面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加规范,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自觉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服务和保障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是我市今后五年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各级党委、纪委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促进中心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探索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自觉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着力构建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大力倡导、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继续加强对“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切实加强对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求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开展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努力为杭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是引导党员干部为政清廉、营造廉荣腐耻社会氛围的基础性工作。要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重点,按照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道德观和群众观,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深入开展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丰富内容,创新载体,不断提高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依托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贯穿到对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作为党课教育、党校培训以及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建设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继续巩固和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创新思路,逐步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实现廉政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引导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广大群众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倡导廉洁风尚,形成廉洁氛围。
三、着力建立健全防治腐败的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制约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化的重要标志。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展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工作局面。要按照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科学规划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加快制度建设的步伐,抓紧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要坚持以改革统揽防治腐败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司法体制、金融体制、社会保障体制以及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和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着力建立和完善切实管用的预防腐败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制约监督机制。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用品采购制度。逐步建立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体系,加强公用事业单位、社会保障部门、垄断行业的惩防体系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信用杭州”。要加强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对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要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不断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我市的配套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创新和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堵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漏洞。坚持和完善巡视制度,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完善政务实时监督系统,全力打造“数字监察”。要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全面推行党务公开。要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完善政务、厂务(事务)、村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政府内部监督的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平台,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五、坚定不移地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整治不正之风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要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各级纪委要注重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完善有利于增强办案合力的工作机制。要继续把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作为重点,坚决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科学发展观、破坏社会和谐发展的案件。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完善机制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完善案件审理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惠民举措落实到位。针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要加强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基金管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行风建设,深入开展行风评议。要以群众好办事、快办事为目标,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态度冷漠、效率低下、行政不作为等问题。
六、整体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心在基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心也在基层。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以乡镇、行政村和基层站所为重点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积极探索以街道、社区和公用事业单位为重点的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途径和办法,切实加强对城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加强企业效能监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推动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向基层拓展延伸,针对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基层站所,以及企业和公用事业单位等不同层面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起与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相适应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市形成整体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局面。
七、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以领导班子建设带动整个队伍建设,努力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政治坚定,务实创新,团结协调,干净干事,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集体。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交流,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努力造就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反腐倡廉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使我市反腐倡廉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为圆满完成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实现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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