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惠州讯(记者秦仲阳)惠州一家电镀厂因偷排污水被处罚后,前天还写出书面《检讨书》公开刊登在当地一家报纸上,惠州市环保局负责人称这是这些年来该市第一例。昨天这家电镀厂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做一是表示企业认真接受处罚,下决心整改;二是希望更多的企业注意环保,共同保护环境、爱护家园。
日前,惠州市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到企业做例行检查时,发现位于市区下角梅湖路附近的惠州市旭升电镀厂的污水综合处理池排水管被改装,接到另外一条水管,污水没有经过处理池就直接排到下水道。检查时,该水管正在作业,被检查人员逮了个正着。
环保局检查人员在调查中得知,该电镀厂建了污水处理设施,也按照规定办理了《企业排污许可证》,但因为污水处理不达标,检查时正在整改当中。惠州市环保部门决定,给予该电镀厂罚款10万元的处罚,并责令停产整顿,直到整改达标为止。
在确凿的事实面前,该厂接受了处罚,并向环保局作了书面检讨,表示将以此为鉴,吸取沉痛教训,遵章守法地去做好排污工作。环保局要求这家电镀企业自行到当地报纸办理手续,将《检讨书》公开刊登见报,以示整改决心。于是有了2月15日这则惠州市第一份公开见报的环保检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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