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自行申报个税逾10万人 近日出台工作规定
南方都市报罗斯丁 通讯员林荔丹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截至2月16日,广东省各级地税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达102622人,位居全国之首。
据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2006年11月6日颁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开始以来,广东省地税系统自行申报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月16日,广东省各级地税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达102622人,位居全国之首。据了解,截至2月2日,北京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17903人;浙江省(不含宁波)受理14512人;山东省(不含青岛)受理4532人;福建省(不含厦门)受理5611人;截至1月25日,重庆市受理1815人;截至1月29日,天津市受理711人;截至1月29日,上海市受理2345人。
省地税局表示,在开展个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中,各级地税机关依托新闻媒体积极广泛宣传,并借助体育明星的名人示范效应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消除部分纳税人对个税申报的疑虑及观望,省地税局近日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工作的规定(试行)》,明确了法律责任,为纳税人申报“加密”,切实打消纳税人的顾虑。同时,为了方便纳税人,加强了纳税辅导,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实现以纳税人网上申报为主,并最终确保了该省网报系统在1月12日成功上线。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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